株洲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株洲市第四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株 洲 市 教 育 局 株教函〔2016〕43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株洲市第四届中小学生
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提高广大中小学生汉字书写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株洲市第四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目的
提高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比赛组织
由株洲市教育局主办,株洲市新华书店承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办。组委会设立办公室,由市语委办具体负责活动协调工作。
三、参赛对象
小学组参赛对象为2005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初中组参赛对象为2002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初中二年级学生。
四、报名时间
4月3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向承办单位新华书店报送参赛队伍报名信息表。报名邮箱:9954290@qq.com。
五、比赛时间地点
(一)初赛:2016年4月5日起,在各学校进行。
(二)复赛:各县市区教育局自定时间地点。
(三)决赛:2016年5月14日(初中); 2016年5月15日(小学)。比赛地点均暂定株洲市教育局。
六、比赛流程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各校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班为单位,承办方可提供比赛所需的资料、试卷以及比赛所需设备,并协助校方组织初赛。
(二)复赛:在各校初赛的基础上,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由学校组队参加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的复赛。各县市区教育局可请承办方协助组织复赛,也可以不经初赛和复赛,直接指定队伍参加决赛。
(三)决赛:各县市区教育局最终选拔小学组、初中组各一支队伍参加全市决赛;每支参赛队伍由单一学校为单位组建;每队6人(其中1名为候补队员);每队可设2名随队指导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七、比赛方式
(一)初赛方式:各校通过集体听写或采用中央电视台《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的方式决定本校参加复赛选手6人(可跨班组队)。
(二)复赛方式:可采取原来方式,即多组同时参加,抽签决定顺序,由主持人读出词语(词组+解释),每组队员根据出场前后顺序进行听写,直接在专业听写设备上书写,对错由评委评定,正确留下,错误退场,根据轮数累计算分,确定团队第一名。也可采用中央电视台的比赛模式(如下)。
(三)决赛方式:按照中央电视台的比赛模式,所有参赛队伍分两大组,抽签决定组别。先由第一大组各队选派1号选手进行听写,由主持人读出词语(词组+解释),直接书写在听写设备上,及时展示其书写结果,对错由评委评定,正确留下,错误退场。再由第一大组选派2号选手进行听写,依次类推,坚持到最后的为本大组第一名。两大组的第一名再进行比赛,胜者为一等奖,负者为二等奖。两个大组第二名均为三等奖。
八、评委组成
决赛评委由市教育局统一推选确定三名组成,点评师一名,共四人。
九、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二个,其余为优胜奖。获得一等奖的6位选手各奖励LED护眼灯一个,获得二等奖的6位选手各奖励眼护士一个,获得三等奖的两支队伍12名选手各奖励书包一个。获得一、二、三等奖队伍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
十、参赛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比赛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发动组织中小学生参赛。通过比赛,切实促进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
(二)严禁超龄学生、跨校组队参赛,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推销任何相关资料。
(三)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伍将代表株洲市参加湖南省第四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是初中组还是小学组参加省赛,根据省要求再定)。
(四)本次大赛以新华字典为比赛参考字典。
(五)题库范围、样式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官方网站(.中国汉字听写大会.com)中的相关信息(请先注册为官网用户,再登录下载)。
(六)比赛组织:贺亮 15869740880,电子邮箱:9954290@qq.com。市语委办:武志伟,联系电话:22663736。
附件:株洲市第四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报名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
附件:
株洲市第四届中小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报名表
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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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队信息 |
学校: 领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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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选手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指导教师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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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补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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