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株政教督发〔2017〕8号
关于印发《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通知》(湘教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株洲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值 | 评估记分办法 | 得分 |
(一)校园规划 建设 (24分) | 1.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校园文化特色鲜明(3分)。 | 3 | 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校园进行整体规划,并有总平布置图计0.5分;总平布置图经规划局审定的计0.5分;校园规划布局合理,分区明确计0.5分;校园交通组织合理,人车分流计0.5分;校园文化特色鲜明计1分。 | |
2.学校规模适宜,小学、初中适宜规模为12-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适宜规模为18-54班;小学班额低于45人,初中班额低于50人(3分)。 | 3 | 学校规模为适宜规模的计1分。小学班额低于45人,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计2分,小学班额为46-50人,初中班额为51-55人的,计1分。 | ||
3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8分)。 | 8 | 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达到标准的,计8分;为标准的60%,计3分;为标准的60%-100%,采用直线内插法计分,低于标准的,不计分。 | ||
4.学校生均校舍面积达到《湖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8分)。 | 8 | 学校生均占地面积达到标准的,计8分;为标准的60%,计3分;为标准的60%-100%,采用直线内插法计分,低于标准的,不计分。 | ||
5.学校体育、绿化用地符合《湖南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的要求(3分)。 | 2 | 学校田径场设置达到标准,计0.5分;学校每6个班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或5人制足球场,计0.5分;学校室内运动场或风雨球场的设置,达到标准的,计0.5分;学校校园绿化覆盖率高,环境美化,计0.5分。 |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权值 | 评估细则及检查方法 | 得分 |
(二) 条件 装备 (16分) | 1.根据课程计划教学需求学校应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有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 4.5 | 完全满足课程设置开课要求,每建有一室并有效使用计0.5分。 | |
2.学校有理化生(小学为科学)实验室,达到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的有关功能、面积、间数、建筑、环境、布置、固定设施、实验室设备等方面的要求(1.5分),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湖南省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和《湖南省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要求(1.5分)。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备体卫艺器材,体卫艺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及教育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规定标准(2分)。 | 5.5 | 完全满足课程设置开课要求,初中学校每建有一室并有效使用计0.5分。每室仪器装备达到省颁“基本要求”计1分。小学建有科学实验室并有效使用,且仪器装备达到省颁“基本要求”计3分。体卫艺设施设备达到要求计2分。 | ||
3.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学校规模配足信息技术教育设备。建立校园网,学校实现100M以上宽带接入互联网,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校园网络资源师生共享。(1分)能提供满足需要的教学资源库。(1分)教学设备先进,多媒体教学系统进教室,100%的教师和中学学生建有网络学习空间(1分)。计算机教室满足1人1机教学要求,教师办公电脑及信息化设备足量,能满足现代化办公需求。(1分) | 4 | 完全满足课程设置开课需求,每项达到要求记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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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国家《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配置图书。(2分) | 2 | 小学达生均25册纸质图书,初中达生均30册纸质图书计1分。年流转率达40%计0.5分。新增图书比例达1%及以上计0.5分。 | ||
(三) 办学 经费 (8分) | 1.学校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1分),按预算足额予以保证(1分) | 2 | 符合要求记2分,查看财政和学校有关经费帐目 | |
2.生均公用经费达到规定标准(1分),并及时足额到位(1分) | 2 | 按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2016] 39号文件标准执行。符合要求记2分,查看财政和学校有关经费帐。 | ||
3.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执行预算管理(1分),规范公用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基建投资等方面的开支不在公用经费中列支(1分)。 | 2 | 符合要求记2分,查看学校有关经费帐目。 | ||
4.学校无负债(2分) | 2 | 无负债计2分,否则计0分。查看学校有关帐目 | ||
(四) (10分) | 1.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新任校长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合格证”(1分);在职教师五年内必须接受一次提高培训,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1分);班子成员精干贤能,结构合理(1分)。 | 3 | 按项记分,每项符合要求记1分。 | |
2.实行教师资格制,按编制标准配备学历合格且专业对口的专任教师(1分);每所学校至少要有一名区、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1分);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规定配备其他教辅人员(1分)。 | 3 | 按项记分,每项符合要求记1分。 | ||
3.教师具有较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遵守师德规范,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注重教学研究,关注学生成长(1分);学校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1分)。 | 2 | 1.学校制订有师德师风相关制度,学校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记1分。2.教师培训学分五年达到360分,记1分。 | ||
4.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定期安排教师体检(1分);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和培训,落实班主任的待遇和保障。(1分) | 2 | 1.安排教师定期体检,记1分。2.班主任的待遇和保障得到落实,记1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值 | 评估记分办法 | 得分 |
(五)学校管理 (14分) | 1.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 2 | 缺中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扣1分 | |
2.依法治校,规范办学,无违规补课行为及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行为。 | 2 | 有违规补课及违规征订教辅资料行为不计分 | ||
3.强化民主管理,成立教代会,施行行政议事制度,落实校务公开,学校重大事务实行教代会表决通过制度(教学点可将教代会改为全体教职工大会)。 | 2 | 重大事项未经教代会表决该项不计分 | ||
4.常规管理科学规范,有办公室 教育、教学、教研、后勤等科室管理制度,管理过程资料原始齐全,归档合理(教学点各管理制度可由学校统一制定,不必按科室细分)。 | 2 | 科室管理制度缺一项扣0.4分 | ||
5.注重师生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 2 | 制度制定、活动开展各占计1分 | ||
6.按规定区域招生,无违规招生现象,规范学籍管理,建立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及流动情况登记制度。 | 2 | 有违规招生现象扣1分,学籍管理不规范扣1分 | ||
7.学校管理有特色,既注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调动,实行评优评先和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的表彰激励,又注重学校和谐发展,在教职工人心凝聚及矛盾方面有举措,并深得广大教职工的认同。 | 2 | 有表彰激励措施计1分,教职工认同计1分 | ||
(六)学校教育教学 (22分) |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使用国家、省、市教育部门规定或审定的教材 | 2 | 课程不齐、课时不足、使用不合格教材,该项不计分 | |
2.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 1 | 未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不计分 | ||
3.学校坚持德育首位,德育活动开展经常,主题明确,符合学生年龄特征,能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地域资源开展德育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学校特色。校风、教风、学风良好,社会评价好。 | 2 | 德育活动有计划,有过程资料,有总结计1分,社会评价好记1分 | ||
4.学校重视体育、美育、卫生和劳动教育,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平均每天锻炼1小时,因地制宜每年举办一次运动会,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勤劳朴实、艰苦奋斗的精神(教学点因场地限制,可用其他的体育竞赛代替运动会)。 | 3 | 每天锻炼1小时计1分,每年开展运动会计1分,开展艺术 审美 公益活动计1分 | ||
5.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在德育管理中的作用;定期组织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各类干部的培训,制定有效措施,发挥各类组织在日程管理中的作用。 | 2 | 有德育培训计划计1分,德育队伍发挥日常作用计1分 | ||
6.建立学校与家庭、社区、村委的联系制度,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成立家长委员会或者建立家长学校并有效开展相关活动,定期召开家长会,共创良好的育人环境。 | 2 | 建立“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档案计1分,成立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并开展活动计1分 | ||
7.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组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教学研究等活动,积极推动课程改革,校内集体备课、听课、评课活动开展正常。 | 2 | 有校级以上课题并正常开展活动计1分,校内集体备课 听课 评课活动正常计1分 | ||
8.课堂教学教师传授知识准确,理念先进,能恰当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效果好。 | 8 | 课堂教学优良率75%及以上,无不合格课计8分;优良率在50%到75%之间,无不合格课计4分;优良率在50%以下,无不合格课计2分;有不合格课不计分 | ||
(七)学校办学 水平 (6分) | 1.有关注经济或学习有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受教育问题和做好心理和行为有偏差学生转化工作的制度和措施(1分);确保学生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1分)。 | 2 | 1.有相关制度和措施,记1分。2、无学生辍学记1分,否则不得分。 | |
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个性潜能得到发展(1分);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2分)、体质健康达标率(1分)符合要求。 | 4 | 1.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查阅相关资料,记1分;2、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到100%,初中≥98%,记2分;3、学生体质健康率达到95%以上,记1分。 | ||
(八)特色加分 (5分) | 1.获评“两型示范学校”(1分)。 | 1 | 1. 获评区县、市、省级“两型示范学校”,加0.2、0.5、1分。 2. 获评区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颁发的集体奖,加0.2、0.3、0.4、0.5分,获评区县、市、省、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集体奖,加0.1、0.2、0.3、0.4分,累加加分不超过1分。 | |
2.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建设有个性化的主题教室或功能室(1分)。 | 1 | |||
3.学校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校园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1分)。 | 1 | |||
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到位,课堂教学效果好,专家听课优课率达100%(1分)。 | 1 | |||
5.近三年获评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集体奖(1分)。 | 1 | |||
(九)一票否决项目 | 1.学校有D级危房没有拆除。 2.违规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3.当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