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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监测与综合评价的通知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09-30 访问量: 字体[ ]

 

              

株教函〔2016〕127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监测与

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市直高中学校:

为专业地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工作,我市继续引进北京师范大学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具,对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实施监测与综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和测试内容

2016年度监测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五年级和九年级学生以及高中二年级学生。五年级学生参加小学语文、数学和科学测试,九年级学生参加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测试。所有的学科测试都分A、B卷。单数考场使用A卷,双数考场使用B卷。

除了通过纸笔测验测查学生的学业能力外,本次测试还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学习的背景信息。问卷调查包括学生问卷、教师问卷、校长问卷和家长问卷,其中五年级学生问卷包含小学学生问卷共计三种;九年级学生问卷包含初中学生问卷共计五种;教师问卷包括小学教师问卷和中学教师问卷两种;校长问卷包括小学校长问卷和中学校长问卷两种;家长问卷包含小学家长问卷和中学家长问卷两种;共十四种问卷。学生问卷不再分A、B卷。本次测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全体五年级、九年级学生参加项目相关测试与问卷调查,县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则按五年级、九年级学生总数15%左右比例进行抽样确定样本校,所有参测学生的家长、学生所在学校校长以及参测年级相应学科教师填写相关问卷。具体取样办法及测试对象由北师大协同创新中心确定。

2016年度株洲地区项目高中仅实施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为株洲市高中二年级全体学生、高二年级相关教师、高中学校校长及高二年级学生家长。问卷调查采取网络调查形式进行,包括高中学生问卷1-2共计两种;高中教师问卷一种;校长问卷一种;家长问卷一种;总共计五种问卷。

二、测试时间和测试要求

1.时间:2016年10月26、27两天

2.具体安排

(1)小学测试科目、试卷问卷类型及测试时间(10月26日)

场次

时间

时长

题组代码或考场

11

12

第一考场

第二考场

第三考场

第四考场

第一场

8:00-9:00

60分钟

语文A

语文B

9:00-9:40

40分钟

小学生问卷

第二场

10:00-11:00

60分钟

数学A

数学B

11:00-11:40

40分钟

小学生问卷

第三场

14:00-15:00

60分钟

科学A

科学B

15:00-15:40

40分钟

小学生问卷三

说明:每个考场的考生测试同一种试卷。奇数考场的学生作答试卷A,偶数考场的学生作答试卷B。

(2)初中测试科目、试卷问卷类型及测试时间

场次

时间

时长

题组代码或考场

21

22

第一考场

第二考场

第三考场

第四考场

26

第一场

7:40-9:10

90分钟

数学A卷

数学B卷

9:10-9:40

30分钟

中学生问卷一

第二场

10:00-11:30

90分钟

科学A卷

科学B卷

11:30-12:00

30分钟

中学生问卷二

第三场

14:00-16:00

120分钟

语文A卷

语文B卷

16:00-16:30

30分钟

中学生问卷三

27

第四场

7:40-9:10

90分钟

英语A卷

英语B卷

9:10-9:40

30分钟

中学生问卷四

第五场

10:00-11:30

90分钟

人文A卷

人文B卷

11:30-12:00

30分钟

中学生问卷五

说明:每个考场的考生测试同一种试卷。奇数考场的学生作答试卷A,偶数考场的学生作答试卷B。

(3教师、校长和家长问卷

教师及家长问卷有答题卡,校长问卷没有答题卡。参测学校的正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要填答“校长问卷”;五年级的所有语文、数学和科学教师填答“小学教师问卷”;九年级的所有语文、数学、英语和参加测试学校的所有初中科学教师(物理、生物、地理和科学教师,但化学老师不用填写)及人文教师(历史、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教师)要填答“中学教师问卷”。所有参测学生家长需填答家长问卷。

全市高中二年级学生、教师、家长及学校校长问卷均在网上作答。参测学校学生需要作答全部两套学生问卷。参测学校的正校长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要填答“校长问卷”;高中二年级的所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和生物老师要填答“高中教师问卷”。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4)准考证编制

测试学生的准考证号由市教育局统一编取,各县市区教育局打印。各参测学校校长及教师的准考证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规则编制。同时学校需将学生的准考证号一并通知学生家长,家长的准考证号与自己子女的准考证号一致。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2016年度“区域教育质量健康体检与改进提升”项目工作小组,由李建国副局长担任组长,下设考务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教科院共同负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应尽快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全面负责监测工作,并将人员信息反馈到市教育局。

2.全面宣传动员。

1)宣传改革背景。各地各校要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动员宣传工作,学习宣传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精神。

2)明确监测功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是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市作为全国评价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开展这项工作,既是落实教育部要求实施评价改革试点的需要,又能够促进我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质量监测和原始信息搜集的重要性,充分明确以评价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3.做好前期准备。

本次质量监测,由北京师范大学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和株洲市教育局质量监测评价中心共同组织,为圆满完成本次质量监测任务,为有序推进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各校务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1)开好工作会议。要认真开好工作会议,做好宣传动员,搞好工作部署,搞好业务培训。尤其要借助一定的宣传形式,对学生、家长及社会做好宣传动员,以便准确及时全面采集信息,以便争取家长社会理解支持。

2)摸清基本情况。本次抽样,学生的基本信息全部从学籍管理系统中调取,请各地各校届时根据市考务办的要求核查好相关信息。校长、教师、家长信息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由县市区教育局收集整理,并及时反馈。

3)做好准备工作。由于本次测试涉及到小、初、高三个年级,并且问卷调查涉及到学生、家长、教师及学校领导,任务多,时间紧,请各地各校务必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精心谋划,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同时,与市教育局及时进行工作沟通,基教科联系人:齐长新,联系电话:22663799;高志强,联系电话:22663747;教科院联系人:朱友中,联系电话:18073333209;邮箱:1870385304@qq.com

4.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          

   

附件:1.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组成员信息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


附件1

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综合评价组成员信息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1

主考

 

 

 

 

2

副主考

 

 

 

 

3

考务办主任

 

 

 

 

4

考务专干

 

 

 

 

说明: 1. 本表中的“主考”“副主考”为牵头本项目的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局领导或直属单位的校领导,“考务办主任”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股室或科室负责人 ,“专干”为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人员 。2.请制成excel表格于本月30日中午12:00前发至邮箱:18703853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