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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09-06 访问量: 字体[ ]

 

株   洲   市   教   育   

株教函〔2016〕116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秋季开学工作

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直各单位

为督促各地各校(园)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开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12日-14日组织开展全市秋季开学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

检查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关注寄宿制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和教学点。

检查内容:各县市区及其学校、市直各单位秋季开学工作和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重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年度重点工作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时间

(一)学校、幼儿园自查。学校、幼儿园应根据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和小结

(二)县市区教育局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三)市教育局分组检查。市教育局对市直单位进行开学检查,对县市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行抽查。每个县市区抽查3-5所学校(含幼儿园、中学、小学、职业学校)。采取听(听取学校情况介绍)、看(看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校容校貌)、查(查人数、安全隐患、卫生死角、有无乱收费)、访(走访管理干部及师生)、评(检查人员填写开学检查情况记录表)等方式,全面了解开学工作情况。

)检查时间:2016年9月12日—14日,各组具体检查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后,联络员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学检查工作,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通过开学检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新学年良好开局;认真规范办学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深入学校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单位向市教育局检查组提交本级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亮点特色,困难问题、后续工作等,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稿报送到基础教育科

(三)提高工作效率。赴各县市区检查组按检查项目和要求分工,随机抽查小学、初中、高中、幼儿园,为提高效率,检查组成员可以单独检查抽查对象。

)严格工作纪律。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请各小组联络员于9月18日前将本组的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发基础教育科,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亮点特色、困难问题、建议意见等。

联 系 人:齐长新

联系电话:22663799

邮    箱:1870385304@qq.com

 

附件:1.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检查内容

2.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人员安排

3.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重点检查内容

 

一、开学工作基本情况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阳光雨露行动学生建档立卡、控流保学情况。

2.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关注帮扶情况。

3.教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及时在开课前发放到学生手中;教材严格按照《株洲市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征订;教辅品种是否严格控制在《株洲市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之内,是否严格遵循“自愿征订”、“一科一辅”和“无偿代购”原则。中职学校是否使用经省中职教材遴选委员会审定的中职规范教材

4.课程开设情况,是否开齐课程开好课程开足课时。教学常规管理落实情况。职业学校是否分年级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是否按部颁《教学大纲》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是否按规定做好学生毕业档案与顶岗实习考核管理;是否存在双重学籍、“在籍不在校”、以虚假信息注册中职学生学籍等违规情况。

5.饮食、住宿、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情况,学校教学、实训、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是否运行良好。

6.开学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主题教育。

二、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7.治理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等有关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招生、违规乱办学、乱办班和乱收费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8.校务公开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是否符合规定,校服征订是否规范、质量是否过关。

9.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举办重点班或变相举办重点班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学前班,是否存在超大班额,课程安排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是否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是否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学生作息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特别是小学(教学点)违规举办学前班是否整改、停办到位,零起点教学是否落实到位。

、学校安全工作

10.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是否加强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是否有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是否对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等苗头性问题进行排查化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行为。

11.校舍隐患排查情况。中小学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是否已消除所有D级危房。

12.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制定地震、火灾、食物中毒、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组织演练。

13.校园周边防控情况。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是否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14.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5.安全教育开展情况。是否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之中;是否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是否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管理后的监护责任;是否按照要求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和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16.食堂商店的食品商品的安全情况,饮用水的安全情况等。

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17.“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情况。是否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否组织对本单位和本系统各类惠民资金项目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和违规乱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并汇总统计;是否对自清自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格执纪问责,通报典型案例;是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全面改薄资金等三类项目资金重点解剖和抽查工作;是否组织检查组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对检查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四风”、陋习问题建立台账、并进行核查处理。

18.德育工作和心理教育工作情况。是否深入了解师生秋季开学思想动态,掌握学生个体思想动态;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是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遵循;是否普遍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株洲市中小学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6-2020)》落实情况,承办市教育局2016年德育综合改革项目进展情况。《开学第一课》组织开展情况。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群众性教育活动部署和进展情况。《株洲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2016-2018)》落实情况:制定本地本校计划情况,心理辅导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心理咨询师培训进展情况。

19.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2016年为民办实事和“全面改薄”等教育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0.幼儿教育情况。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情况;《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情况;幼儿园保教活动情况;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特别是有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县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情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点建设情况;科学保教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市教育局《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是否落实到位)。

21.学前教育推进情况:县(市)按“四有”标准“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服务工程”任务落实情况;城区推动幼儿园信息技术与科学保教融合、提升幼儿园现代化水平情况; 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情况

22.特殊教育全纳入推进情况: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点公办幼儿园随园就读点资源教室建设情况;属地负责,任务到校”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落实情况。

2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准备情况。组考方案的制定,考点、考室的编排及考生报名等情况。

24.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

25.暑假与开学初,对阳光服务中心受理的举报事项的处理情况。

26.民办普通高中提质计划实施情况。

 

 

 

 

附件2

 

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人员安排

 

组 别

带队领导

成  员

联系人及电话

检 查 单位

第一组

李建国

谭霖、高志强、易爱平

高志强

18073333135

芦淞区、石峰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

第二组

晏贤明

王迅、谭仕荣、李建明

李建明

18173308058

醴陵市、株洲县、天元区、云龙示范区、荷塘区

第三组

赵湘兵

杨育华、齐长新、郭毓麟

齐长新

18073333141

市直高中(含职高和普高)、市幼儿园、市特校

 

 

 

 

 

 

 

 

 

 

 

 

 

附件3

 

2016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     

项目

情况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