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株 洲 市 教 育 局
株教函〔2016〕63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属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有关工作通知精神及《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活动主题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师生预防和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减灾能力为重点,深入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师生的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切实增强师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的避灾自救能力,推进全市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确保教育和谐、安全、稳定。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由钟燕局长任组长,
李建国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安科。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围绕“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活动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抓好“预防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切实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道路交通应急能力。
二、丰富宣教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应急技能
防灾减灾直接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校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学校、幼儿园等为平台,结合本地、本校特点,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师生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运用班(团、队)会、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载体,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邀请相关部门来校举办科普专题讲座、参观示范基地、观看“平平安安讲应急”(八十集)讲座视频等形式,切实提升中小学生、教职工的自救互救技能。
三、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各地各校要根据本地本校主要灾害风险特点,深入推进学校灾害风险评估,动员师生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教室、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场)、厕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锅炉房、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存储)室、煤气燃气设施、消防设施、门禁管理设施、供电设备和电梯等重点要害部位;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做好台帐记录。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间,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四、完善应急预案,积极联动开展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演练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以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和综合防范措施,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强化熟悉应急避难场所、疏散路径、灾害预警信号和程序等,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提高师生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要主动邀请应急办、交警、安监、消防、交通、卫生、红字会、地震、气象等相关单位专家指导、参与针对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火灾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疏散演练,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并于5月1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文字总结后附活动图片)报市教育局学安科。联系人:陈正经,联系电话:22663730,电子邮箱:1831369297@qq.com。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