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株洲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指标评估考核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株洲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指标评估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强化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确保教育强市目标如期实现,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教育工作重要指标开展年度督导评估的通知》(株政办函〔2011〕44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了《株洲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指标评估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评估考核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同时作为本年度县市区教育工作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件:株洲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指标评估考核细则
株洲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株洲市2016年度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重要指标评估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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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评估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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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经 费投入 (35分) |
落实教育 经费投入 |
20分 |
1.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逐年增长,达到要求计10分。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计提2.5%教育资金按政策要求拨付给教育,并专款用于教育改善办学条件,达到要求计10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或未预算该项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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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各项教育 专项经费 |
15分 |
1.教师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特殊教育津贴等待遇,教师住房公积金除个人负担部分外,单位负担部分均由财政全额预算,达到要求计6分,某一项财政部分预算或未预算扣2分,扣完为止。 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县级按比例分担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政策拨付到校,达到要求计2分,未达到要求计0分。 3.教师培训、职业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发展、民办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督导与督学责任区、教师定期体检等专项经费,按政策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达到要求计7分,某一项未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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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 队伍建设(20分) |
优化教师、教研、督导队伍 |
20分 |
1.按国家师生比要求,配足专任教师;新增教师不少于上年自然减员的80%,达到要求的计8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6月30日前制定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并取得工作进展计2分,未达要求计0分。 3.组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达到要求计4分,达不到要求计0分。 4.配足教研员。自然人口超过20万人的县市区教研机构原则上每个学科均要配备专职教研员,总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中学语文、数学、外语,小学语文、数学必须有专职教研员,以上每项每少1人扣0.5分(可重复扣分)。各县市区教研机构没有专职教研员的学科,必须确定兼职教研员,每缺1个学科扣0.1分。有在编不在岗的,1人扣0.2分,总分3分,扣完为止。 5.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正、副主任督学计1分,缺一项扣0.5分;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属领导实职计1分,否则不计分;除正、副主任督学外,教育督导室在岗在编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计1分,每少一名,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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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难题 办实事 (45分) |
化解“大班额” |
20分 |
1.以全市义务教育平均大班额率为基准,未超过计20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大班额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当年新建、扩建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完工后每增加1个教学班加0.5分。加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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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 周边环境 |
5分 |
以学校校门中线为起始点,左右步行200米,无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舞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暗访、曝光、举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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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服务工程 |
县市3分 |
县(市)人民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普惠性服务,要实现“四有”要求;购买普惠性园位的任务按2015年末在园幼儿数乘以65%,减去县(市) 公办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企业和村集体办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确定。达到以上要求计3分,未达到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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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3分 |
各区人民政府按“四有”要求,巩固购买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服务现有规模,达到目标计3分,未落实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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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2分 |
1.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占幼儿园总数比例达到55%,计1分,未达标计0分。 2.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65%计1分,未达标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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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职教 攻坚计划 |
城区5分 |
县级培训资源,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计5分。县级职教中心的培训项目和培训经费统筹情况,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25分;低于60%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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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5分 |
1.县级培训资源,由县级职教中心统筹2分。县级职教中心的培训项目和培训经费统筹情况,低于8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低于60%的不计分。 2.茶陵县和炎陵县职业中专达到省示范性中职学校标准、攸县与株洲县职业中专达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标准、醴陵陶瓷烟花职业学校通过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验收。达到目标计3分,未达到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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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民办 培训机构 |
5分 |
民办培训机构(含工商、劳动等部门审批的)违规发布招生广告、违规收费、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等处理及时到位计5分,每发现一例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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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车 安全管理 |
5分 |
1.开展打击“黑校车”行动,计1分。发现一台“黑校车”,计0分。 2.规范校车运行,计2分。全年超载、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率超过150%,扣2分;100%至149%,扣1.8分;80%至99%,扣1.6分;60%至79%,扣1.4分;40%至59%,扣1.2分;20%至39%,扣1分。 3.运用校车管理平台加强监管,计2分。暗访、曝光、举报、调阅监控,每发现一台校车违规行为未处理,扣0.1分,扣完为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