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株教函〔2016〕16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
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局直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推动直属学校规范、自主、特色发展,根据2016年度全市教育工作重点,市教育局在总结2015年度直属学校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2016年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评价指标体系》设“达标点”、“超标点”、“创优点”三个层次。“达标点”由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根据年度教育工作重点设定;“超标点”是指在五个一级指标“达标点”的基础上,由学校结合发展规划,提出的制度、水平、规格、程度、成效等方面超越达标标准的目标;“创优点”是指学校在某一领域形成的办学特色与风格。“超标点”、“创优点”申报数量、要求及评价计分办法见附件1 。
二、各校须于2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2016年度发展目标明细表(见附件2)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杨梅,联系电话:22663756,电子邮箱:38943847@ qq.com。
三、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及二级机构在3月4日前完成对各校发展目标的审核,3月8日前反馈审核结果。
四、经职代会审定后的学校发展目标,要分别在株洲教育网、各校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原则上不得修改;因特殊原因确需修改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1.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
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明细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3日
附件1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达成度评价指标体系
一、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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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及计分办法 |
联系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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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点及计分办法 |
超标点及计分办法 |
创优点及计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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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学条件改善 目标达成度 (10分) |
完成财政专项项目 |
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到位,验收评估结果合格不扣分,一项基本合格扣1分,不合格扣5分,优良加2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校只能申报1项,特殊情况下可以申报两项。 2.具体评价标准为:①有完整的思路;②切合学校的发展规划;③有具体的实践行动;④有一定的成效;⑤校内外认同度高。 3.根据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发展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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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师队伍建设 目标达成度 (10分) |
1.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4分) 2.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3分) 3.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3分) |
①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计4分,出现漏过渡、错过渡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②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计3分,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出现漏报、错报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③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本校内100%的教师完成72学分继续教育计3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教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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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改善 目标达成度 (23分) |
1.安全工作(4分) ①安全责任(1分) ②安全教育(1分) ③安全检查(1分) ④安全排查(1分) ⑤安全事件 |
①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与每一位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教职员工岗位职责知晓率和达成率达到100%,计1分。 ②每月组织一次疏散演练,计1分。 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计1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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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手册》要求,每月一排查,并按时上交排查表格,落实隐患整改。计1分。 ⑤每出现一起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扣1分。出现一起校园内学生、幼儿意外死亡事件,该项计0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一票否决”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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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2分) |
依据审计结论、财政监督检查结论、物价收费检查结论计分。 |
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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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常规管理(7分) ①办学行为(4分) ②课程管理(2分) ③学籍管理(1分) |
①学校招生工作按要求执行,计2分,无审批超计划招生,扣2分;严格按市教育局要求征订教辅资料、补足课时,计2分,违规补课或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经媒体曝光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查处通报的,扣2分。 ②以教学视导结果为准,每少开一门课程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③学籍管理规范计0.5分,及时完成各项任务计0.5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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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改革(8分) ①高考改革项目推进(4分) ②初高中衔接教育管理(1分) ③课程基地校建设管理(1分) ④非省示范高中提升和高品质学校建设(2分) |
①高考改革项目视进展酌情计分:实施选课走班教学组织改革计1分,课程体系构建(校本课程建设、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计1分,实施扁平化管理机制变革计1分,学生生涯规划研究计1分。 ②初高中衔教育管理,按照年终考评等次分别计1分、0.5分、0分。 ③课程基地校建设,按照专项考评等次分别计1分、0.5、 0分。 ④非省示范提升和高品质学校建设(含启动、规划、措施、效果),根据考评结果,分别计2分、1.5分、1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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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章程建设(2分) |
学校制定并公布了章程,计2分,制定但未公布章程,计1分,正在制定中,计0.5分。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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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育质量 目标达成度 (37分) |
1.德育教育(3分)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每入选一项国家、省、市德育创新案例,计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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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健康教育(2分) |
①出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计划,并按计划扎实推进2016年度工作,有过程资料,有工作成效,计1分。 ②心理辅导室改扩建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基本要求,计1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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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考质量(7分) 4.高考质量(18分) |
①学考受到省教育厅通报表彰计满7分,或以全省学考统计数据为准,依据各校目标达成度计分。 ②高考质量以市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根据学校发展定位要求制定目标,分层分类按目标达成率计分。 |
基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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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音体美健课程落实(2分) 6.学生体质健康工作(3分) 7.校园足球开展(2分) |
①按国家标准落实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四项课程,计2分,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②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计1分;按教育部要求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并上报数据,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抽核数据与上报数据的一致性达到90%及以上计1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积极参加省市级组织的各项体育赛事,计1分,未参加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③将足球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并作为期末考试内容,计1分;按市级足球联赛和基本功比赛的成绩等第计分,分别计1分、0.8分、0.5分,未参加计0分。 |
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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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教研教改 目标达成度 (20分) |
①教研教改意识(2分) ②教研教改机制(6分) ③教研教改活动(4分) ④教研教改成效(8分) |
①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活动每次计0.5分(满分1分);上级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参与率100%计1分,每缺1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②校本研修制度、“四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研究课)制度、集体备课制度、课题管理制度、教研论文评审制度、教育科研成果评审与推广制度等完善,每项制度计1分,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扣完6分为止。 ③每年全校性的教研、学习活动不少于4次,计2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每年每个教研组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含外出学习),计2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④立项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总分不超过2分),市级每项计1分,省级及省级以上计2分;竞赛课获奖(总分不超过2分),市级二等奖每项计0.25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省级二等奖每人次计0.5分,一等奖每人次计1分;国家级二等奖、一等奖每项计2分;论文,正规刊物发表、市级获一等奖、省级及省级以上二等奖累计人次率(篇数/专任教师人数)80%计2分,50—80%计1分,30—50%计0.5分;教研教改成果(总分不超过2分),市级二等奖每项计0.5分,一等奖每项次计1分,省级二等奖每项计1分,一等奖每项次计2分,国家级二等奖、一等奖每项计2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市教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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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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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及计分办法 |
联系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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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点及计分办法 |
超标点及计分办法 |
创优点及计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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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学条件改善 目标达成度 (10分) |
完成财政专项项目 |
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到位,验收评估结果合格不扣分,一项基本合格扣1分,不合格扣5分,优良加2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校只能申报1项,特殊情况下可以申报两项。 2.具体评价标准为:①有完整的思路;②切合学校的发展规划;③有具体的实践行动;④有一定的成效;⑤校内外认同度高。 3.根据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发展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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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师队伍建设 目标达成度 (10分) |
1.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4分) 2.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3分) 3.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3分) |
①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计4分,出现漏过渡、错过渡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②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计3分,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出现漏报、错报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③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本校内100%的教师完成72学分继续教育计3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教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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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改善 目标达成度 (20分) |
1.安全工作(4分) ①安全责任(1分) ②安全教育(1分) ③安全检查(1分) ④安全排查(1分) ⑤安全事件 |
①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与每一位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教职员工岗位职责知晓率和达成率达到100%,计1分。 ②每月组织一次疏散演练,计1分。 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计1分。 ④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手册》要求,每月一排查,并按时上交排查表格,落实隐患整改。计1分。⑤每出现一起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扣1分。出现一起校园内学生、幼儿意外死亡事件,该项计0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一票否决”条款执行。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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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2分) |
依据审计结论、财政监督检查结论、物价收费检查结论计分。 |
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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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常规管理(10分) |
落实《湖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实施方案》、《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基本规定》,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计8分,教学常规基本规定中一条未落实,扣1分,因招生、实习、学籍管理不规范而出现投诉或事故,每次扣0.5分,以上两项均扣完为止;教学工作诊断与改革工作有力推进,计2分,无措施扣1分,无成效,扣1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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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章程建设(4分) |
①学校制定并公布了章程,计2分,制定但未公布章程,计1分,正在制定中,计0.5分。 ②及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计2分。 |
政策法规科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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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育质量 目标达成度 (40分) |
1.德育教育(3分)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每入选一项国家、省、市德育创新案例,计0.5分,累计不超过3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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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健康教育(2分) |
①出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计划,并按计划扎实推进2016年度工作,有过程资料,有工作成效,计1分。 ②心理辅导室改扩建达到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基本要求,计1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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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质量(35分) ①教学质量监控评价(9分) ②技能竞赛,文化、专业技能抽考与社会能力考试(10分) |
①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化管理系统,教师办公、教务管理等平台齐备,计2分,每缺一个平台,扣0.5分,扣完2分为止;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计4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4分为止;过程管理台账清晰明了,计3分,管理混乱或资料残缺不全,酌情扣分。 ②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技能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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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一线教师比率和在校学生巩固率(6分) ④各类职业教育项目建设与申报(10分) |
竞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一等奖,每人次(或组次)分别计0.5分、1分、2分,满分5分,同一项次只取最高分;学生参加市级文化、专业技能抽考与省社会能力考试的合格率位在全市省示范中职学校中居前三名,计5分,每项每降一个名次,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③一线教师占全校所有教师比率、在校学生巩固率位在全市省示范中职学校中居前三名,计6分,每项每降一个名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各类项目按建设方案要求完成,计8分,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中,一个项目未通过或要求整改,扣1分,扣完为止。遴选、推荐申报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全部通过,计2分,一个项目未申报成功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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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教研教改 目标达成度 (20分) |
①常规教研工作(6分) 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6分) ③教师专业化成长(8分) |
①校本研修制度、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制度、日常教研管理等制度完善,每项制度计0.5分(满分2分);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活动每次计1分(满分2分);上级教育行政、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参与率100%,计2分,每缺1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②每个年级每个专业均有人才培养方案,每位教师每个学期每门课程均有教学工作计划并得到有效落实,计4分,每缺一项或一人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积极推进教学标准实施,计2分,无措施、无成效计0分。 ③参与课题研究并有成效,具体计分办法为:立项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满分2分),市级每项计1分,省级及省级以上计2分;教学技能竞赛(满分2分),获市级二等奖每项计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职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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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省级二等奖每人次计0.5分,一等奖每人次计1分;国家级二等奖、一等奖每项分别计1分、2分;论文发表(满分2分),在中国知网能够查阅的正规刊物发表,每篇计0.2分,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名次,每篇计0.1分;教研教改成果(满分2分)获市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每项次分别计0.5分、1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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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特殊教育学校、市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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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
评价要点及计分办法 |
联系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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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点及计分办法 |
超标点及计分办法 |
创优点及计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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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学条件改善 目标达成度 (10分) |
完成财政专项项目 |
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到位,验收评估结果合格不扣分,一项基本合格扣1分,不合格扣5分,优良加2分,此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校只能申报1项,特殊情况下可以申报两项。 2.具体评价标准为:①有完整的思路;②切合学校的发展规划;③有具体的实践行动;④有一定的成效;⑤校内外认同度高。 3.根据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发展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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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师队伍建设 目标达成度 (10分) |
1.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4分) 2.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3分) 3.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3分) |
①完成本校教师职称(职务)过渡,计4分,出现漏过渡、错过渡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②启动本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计3分,对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出现漏报、错报一起扣1分,出现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此项计0分。 ③完成年度学分达标计划,本校内100%的教师完成72学分继续教育计3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教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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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改善 目标达成度 (16分) |
1.安全工作(4分) ①安全责任(1分) ②安全教育(1分) ③安全检查(1分) ④安全排查(1分) ⑤安全事件 |
①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与每一位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状》,教职员工岗位职责知晓率和达成率达到100%,计1分。 ②每月组织一次疏散演练,计1分。 ③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计1分。 ④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手册》要求,每月一排查,并按时上交排查表格,落实隐患整改。计1分。 ⑤每出现一起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事件,扣1分。出现一起校园内学生、幼儿意外死亡事件,该项计0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一票否决”条款执行。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学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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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2分) |
依据审计结论、财政监督检查结论、物价收费检查结论计分。 |
计财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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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规管理(8分) |
市特校:建设好网络家长学校和班级交流群计2分;开展家长培训计2分;健全学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等相关制度计2分;改善后勤服务管理,师生满意率高于85%计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市幼儿园:成立家长助教团,利用家长资源,丰富幼儿生活、学习,计4分;加强幼儿园及班级管理,实施6S精细化管理,计4分。 |
幼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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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2分) |
学校(幼儿园)制定并公布了章程,计2分,制定但未公布章程,计1分,正在制定中,计0.5分。 |
政策法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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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教育质量 目标达成度 (36分) |
1.市特校:康复效果(10分) 市幼儿园:加强体育活动实施(10分) |
市特校:继续保持较高的康复有效率与显效率,计10分。 市幼儿园:成立幼儿足球队,促进幼儿体能发展,计10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 例*5计分。 |
幼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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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特校:高考升学率(5分) 市幼儿园:好习惯养成教育(16分) |
市特校:高考升学率达到100%,计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市幼儿园:修改和完善《好习惯养成教育》教师用书,计8分;加强幼儿好习惯养成教育,有方案、有成效,计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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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特校:竞技成绩(8分) |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比赛计4分;单项获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分、0.3分、0.2分,获省级、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2倍、4倍计分;团体获奖,则在单项获奖的基础上再翻倍计分,计满4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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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引领作用(10分) |
市特校:开展随班就读与送教上门活动指导,每开展一次活动计0.5分,计满10分为止。 市幼儿园:帮扶薄弱园,有年度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计5分;开展学前教育学科基地培训工作,有年度实施方案,且成效明显,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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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特校:医教结合实验(3分) |
医教结合实验有方案、有成效计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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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教研教改 目标达成度 (28分) |
市特校:①课题研究(8分) ②学校课程建设(10分) ③教学活动(5分) ④融合教育开展(5分) |
市特校: ①完成在研的“十二五”规划课题计4分,做好“十三五”课题的筹划和选拔工作计4分。②积极开发符合学校特色和实际的校本课程计10分。 ③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计1分,有研讨交流活动计2分,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比武计2分。 |
1.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年终按目标达成的比例*5计分。 |
幼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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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幼儿园: ①园本教研(5分) ②课题研究 (10分) ③课程构建(8分) ④教学观摩(5分) |
④借助社会办学力量,促进融合教育开展计5分。 市幼儿园: ①立足于常规教研,开展跟班观摩、研讨、家长活动观摩和研讨等活动,计5分。 ②申报好习惯养成教育与游戏资源库建设省级规划课题,计10分。 ③构建生活课程与德育课程,计8分。 ④开展以艺术领域为主题的教学观摩活动,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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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度发展目标
明细表
学校名称________(加盖学校公章)填报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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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领域 |
达标点 |
超标点 |
创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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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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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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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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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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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教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