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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百优、十佳”的决定

作者:陈章蓉 发布时间:2015-08-27 访问量: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省教育厅出台了《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湘教发〔2014〕6号,下称“办法”),为贯彻落实该《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要求,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水平,构建中小学学生食堂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为促进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方位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食品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工作重点

(一)坚持公益原则,落实自主经营,着力解决学生食堂对外承包问题。

(二)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学生意愿,着力解决学生食堂强制搭餐问题。

(三)坚持零利原则,提高伙食质量,着力解决学生食堂价实不符问题。

     (四)坚持安全原则,加强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学生食堂卫生安全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传发动阶段(2014年3月至5月上旬):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层层组织学习宣传《办法》,使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和学生及家长了解掌握政策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中旬至6月):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照《办法》要求,开展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6月和10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采取随机暗访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开展全面检查,并进行表彰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要把加强学生食堂管理作为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工作重点,把握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随机暗访和举报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暗访制度,加大暗访力度。市教育局聘请社会观察员(媒体记者、家长代表)对各县市区学生食堂进行暗访和观察;县市区教育局每学期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暗访。开通中小学生食堂管理举报电话和邮箱,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22663758、22663717,举报邮箱565288458@qq.com。

(三)立考核问责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和校长、学校考核指标,建立中小学学生食堂评价机制,加大考核督促力度。对落实《办法》不力,对外承包、强制搭餐、价实不符和食品安全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和学校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挤占、侵吞、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株洲市教育局

                                                   2014年5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