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唐玄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株教人〔2020〕2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唐玄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唐玄俊同志任市一中副校长,免去其市十三中副校长职务;
王小苗同志任市一中副校长,免去其市一中教科室主任职务;
杜国云同志任市三中校长;
孟祥忠同志任市十三中校长,免去其市三中校长职务;
孙金花同志任市十三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郭 勇同志任市十八中副校长,免去其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程里鹰同志任市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市幼儿师范学校党政办主任职务;
彭仁堃同志任市实验学校校长;
周公望同志任市实验学校副校长;
丁佳安同志任市实验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市八中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罗芳同志任市幼儿园园长;
李娟同志任市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艾建国同志的市一中副校长职务;
李志华同志的市十八中副校长职务;
尹卫东同志的市幼儿师范学校副校长职务;
尹友强同志的市实验学校校长、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主任职务;
胡孝武同志的市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刘亮辉同志的市幼儿园园长职务;
罗智芳同志的市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株洲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