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株洲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株洲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深入推进我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株洲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1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联系人:陈方琪
2.联系电话:0731-22663621
3.电子邮件:zzsmbjyk@163.com
4.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37号株洲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
5.邮政编码:412000
请在信封上和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株洲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反馈意见”。提交意见建议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株洲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