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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目录

作者: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09-26 访问量: 字体[ ]

市教育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目录
序号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证明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开具主体开具单位索要单位
1教师资格认定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
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个人公安局市教育局
2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普通高中分立、合并审核。
资产证明材料《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银行市教育局
3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普通高中举办者变更核准。
资产证明材料《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
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银行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