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进班集体和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
株教函〔2022〕8号
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进班集体和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城区各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被评选的学生及班集体须是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班集体,其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优秀实习生须是2022届毕业年级学生,先进班集体须是二年级或三年级班级。
二、评选及推荐条件
见附件1、2。
三、名额分配
依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县市辖区内中职学校、城区中职学校2021年底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比例分别下达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指标;按照全日制中职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下达市级优秀实习生的指标,但高职高专中职部不下达指标。对农村县市职业学校适度予以倾斜。
四、评选程序
(一)公开评选政策。各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公布评选市级、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等各类先进典型的条件及相关规定。
(二)确定推荐人选。各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各类先进典型的推荐人选,经师生代表集体评议、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确定推荐人选。
(三)公示推荐人选。各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
(四)上报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将推荐人选排序报县市教育局审核(城区中职学校直接报送我局)。县市教育局通过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中职德育专家集体评议后签署意见,报送到我局。
(五)复核复查。我局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对各县市教育局和城区中职学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复查,并按照省教育厅所规定的推荐名额评审、确定推荐省级荣誉对象。对拟向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发文表彰。我局对审定后的市级三好学生等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为获奖个人和班集体颁发证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实习生的相关审批表放入学生学籍档案,作为推荐评审中职国家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五、宣传推介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大本次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宣传力度,完善“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感染教育中职学生”的工作机制。
(一)抓实校内宣传。市、省表彰文件下达后,各学校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张榜(图文并茂)宣传,并通过设立宣传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其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宣传,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
(二)加强校外宣传。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周、中职招生宣传等活动,通过媒体集中报道、送表彰上门、送荣誉到生源学校等方式,增强学生荣誉感,扩大学校影响力,提高中职教育吸引力。
(三)注重网络宣传。各地各学校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立宣传专栏,采用新闻、专访、视频、图片展、宣传片、微电影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本地本校先进学生典型的事迹,反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上传学习宣传工作总结。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模范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作为评优推荐首要条件,以大量的经常性工作为基础,把评选活动贯穿学校的各个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从严把关,加强监督,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凡有直系亲属被推荐为候选人的须回避评选工作。对公示有异议的,必须及时复核复查。涉及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
1.审批表中的“师生评议推荐意见”必须是亲笔签名确认,不能是打印姓名。优秀实习生审批表中的“实习企业鉴定”建议先行与企业联系,提供企业加盖公章的原件。
2.市级三好学生等荣誉者的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省级三好学生等荣誉者的推荐审批表要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并将每个省级荣誉的审批表和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整合成一份PDF格式材料,文件名命名为“荣誉称号(如省三好学生)+学生姓名”,发送到邮箱:461845456@qq.com。
3.我局将对各地各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凡材料报送信息不全或表格填写不符要求的,其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四)各地各校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完成评选表彰、典型宣传等工作:4月1日前,各学校完成政策宣传、组织发动工作;4月15日前各县市完成评选、推荐、报送工作;6月5日前,完成获奖学生和班级校内张榜宣传及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以上时间节点,只能提前,不能滞后。对逾期未报评选推荐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不再替补推荐。
联系人:郭毓麟;联系电话:22663762;电子邮箱:461845456@qq.com。
附件:1. 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
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 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
实习生和优秀班集体的推荐条件
3. 2021-2022学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4. 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审批表
5. 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6. 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实习生审批表
7. 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8. 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
申报审批表
9. 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学生
干部申报审批表
10. 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优秀
实习生申报审批表
11. 2021-2022学年度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先进班
集体申报审批表
12. 2021-2022学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省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实习生和先进班集
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13. 2021-2022学年度株洲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省级
先进班集体推荐汇总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