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关于对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予以调整的通知(株教发〔2025〕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3 访问量: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的“有序推进中考改革”部署,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部署,调整我市《株洲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株教发〔2025〕2号)的“八年级参加考试科目的相关内容”,现通知如下。

生物学、地理、生物学实验操作、信息科技由考试科目调整为考查科目,折合呈现分不计入中考总分。

生物(折合呈现总分为100分):含生物学卷面原始分数100分,按比例折合呈现90分;生物学实验操作原始分数为10分,呈现10分。地理卷面原始分数为100分,呈现100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文化生招生入围条件为生物、地理的呈现总分为120分及以上。

信息科技原始分数为100分,呈现100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据之一。

其他科目仍然按照《株洲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株教发〔2025〕2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附件:

2025年八年级参加考查科目的相关要求

 

 

 

株洲市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


附件

 

2025年八年级参加考查科目的相关要求

科目

生物

地理

信息科技

生物学

生物学实验操作

原始分

100

10

100

100

折合呈现分

(不计入中考总分)

100

(含生物学折合呈现90分和生物学实验操作呈现10分)

100

100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文化生招生(不含凭专业录取的

考生)入围条件

生物、地理的呈现总分为120分及以上

作为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依据

之一

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

招生入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