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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追回80万元投标 保证金

作者:政策法规与规划科 发布时间:2022-10-20 访问量: 字体[ ]


株洲市教育局追回80万元投标

保证金

 

2022年株洲市教育局作为业主单位的项目,负责水竹湖学校新建工程。对于项目推进,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项目审核、批复、调整、备案等程序。依法依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一中标公司湖南省衡洲单方弃标,我局依据投标保函启动对担保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80万投标保证金的索要工作,并送达《关于水竹湖学校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付款通知书》,2022年,9月29日,招行将80万元保证金付至市教育局账户,维护了国有资产。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